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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经济委员会
杭州市财政局

杭经技术〔2007〕145号


关于申报二OO七年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(第一批)财政资助及奖励资金的通知

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,杭州商业资产经营公司,各区、县(市)经发局(经贸局、发改经济局)、财政局,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、财政局,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: 
  根据《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财政资助管理办法》(杭经技术[2003]271号、杭财企一[2003]434号),决定开展2007年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(第一批)财政资助资金及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申报对象:在杭州市注册登记、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的信息化应用项目,其中市属及区属(不含萧山、余杭)企业申报信息化应用项目财政资助资金专项;县(市)属及萧山、余杭区企业申报信息化应用项目财政奖励资金专项。
  二、申报截止时间: 2007年5月25日。
  三、申报条件
  1、申请项目需已列入2007年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(第一批)备案表;
  2、项目2006年实际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万元,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;
  3、至2006年底已完成的项目或连续两年享受过财政资助的项目,企业需首先完成项目验收;对尚未完工的项目,需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验收。
  四、申报材料
  企业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:1、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备案计划书;2、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财政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(附件1);3、杭州市工业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投资财务清单(附件2)及记帐凭证复印件;4、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总结;5、财政资助情况说明(附件3);6、项目验收证书。
  以上申报材料需经市级主管部门或各区、县(市)经发局(经贸局、发改经济局)、财政局初审并签署意见后,连同电子文档分别报送市经委、市财政局各1份。
  二区五县(市)企业申报信息化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,还需所在区、县(市)经贸局(经发局、发改经济局)、财政局以联合行文的形式报市经委和市财政局。
  联系人: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技术进步与装备处方翔, 电话:85252122;杭州市财政局企业一处俞立新,电话:87819076。

附件: 附件1-2.doc      财政资助情况说明.xls

二○○七年四月二十八日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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